定金、订金、预付款有何区别
2006-07-30 00:39:16 SRC-72
张先生问:我在买商品房的过程中,常看到定金、订金、预付款三个词,请问三者之间有何区别?
律师答:关于定金,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未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且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房屋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同时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关于预付款,其是一种支付的手段,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
87、打了预付款,应该没问题(六字理财产品,卷帘格)保本基/金定/投
我先置疑一下,看大家意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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