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灯谜有奖创作赛的通知
谜友
为了纪念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廿周年,以灯谜为载体,广泛、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三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明市消费者委员会、三明市工人文化宫联合主办,三明市职工灯谜协会承办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全国灯谜有奖创作赛即日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作题材:参见附件所列《谜底资料汇编》。
二、参赛数量:每人至少10则,多者不限。
三、截稿日期:2005年9月30日(凭邮戳或电子信箱日期为准)。逾期错过评佳机会,视为弃权。但作品赶上入编专辑则有效。
四、奖励办法:1、评选佳谜20则,每则奖金100元。证书1本并在专辑中张榜表彰;2、参赛作品择优入编维护消费者权益灯谜专辑,赠给参赛者每人1册;3、灯谜评析被采用者,每篇奖励80元(另行约稿)。
五、注意事项:
1、来稿用16开方格纸誊抄(或用A4纸打印)。每页稿纸末行写明作者姓名、邮编、地址、年龄、性别。否则,参赛无效。
2、引用成句或典故者,请标引号并加注释,否则,参赛无效。
3、印谜用实刻的印面拓片,手描印稿参赛无效。印谜及画谜请分别注明治印者及绘画者姓名。
4、佳谜一谜一奖,署名人数听便。
5、《谜底资料汇编》系摘自有关法律、法规文本中之名词、术语、用语,统称为“×××词语”,专供“与虎谋皮”之用。若以此为面隐百科谜底,请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力求句义完整。凡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无关的百科灯谜,既不评佳,也不入编专辑。
6、欢迎惠赐贺信、贺诗、贺词、贺联、贺辞。上款请写:“三明市消费者委员会成立廿周年有奖创作赛纪念”;下款必具省、市、县名。篆书或草书请附释文。裱褙或不裱褙均可。贺件与参赛作品请寄365000福建省三明市列东绿岩新村81幢201室许祯祥收。联系电话:0598—8688682。参赛作品也可电邮到smxhj @hotmail .com 或 smxhj @sina .com 薛红建收。
三明市职工灯谜协会
200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