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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谜目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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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解元 帖子:203 积分:904 威望:0 精华:1 注册:2002/12/26 20:50:52
关于谜目  发帖心情 Post By:2003/5/18 19:30:54

去年华清杯后,我曾就谜目问题写过几个贴发在QQ的“IQ大测试”论坛上。本来还想写一些,但一直没有实现。现将去年写的东西整理一下,作大家参考。 去年是我第一次有幸参加华清杯谜赛,长了不少见识。我虽未看见谜赛对于谜目的规定,但从参赛谜标目及大家的议论中也基本能看得出来。大多数参赛谜的标目显得比较规范,看来组织者对此颇费了一番脑筋。 谜目范围不宜太泛也不宜太窄。太泛了容易多底,猜射则如同大海捞针一般。太窄了则乱蒙也能破底,会失去猜射的趣味。 我个人认为,一个谜目所包含的范围以50~500条为佳。内容太泛的谜目可以适当改变标目,以缩小范围。当然,有些谜目确实不好改,也应顺其自然。 关于字的标目 字的标目一般都标以“字”。近些年来有人提倡标明字的笔画,以防多底。上次华清杯就规定字要标明笔画数,对此我表示赞同。但我有个问题,我见到上次参赛谜中有个“三笔字”的,那如果以“一”或“乙”为底,难道注明是“一笔字”,那还有什么猜谜的意思? 我想,4笔及以下的字是否可以用“四笔以下字”来代替,而20笔及以上字则用“二十笔以上字”来代替?曾听说有人用“少笔字”或“多笔字”标目,但我觉得这种标目必须引起大家共识才可用,多少笔以下可以算“少笔字”,多少笔以上可以算“多笔字”,大家都明白了,这种标目也可用。 相对来说,字谜要比其他谜更容易猜射。标明笔画后,猜射难度就更少。有利往往也有弊,但我觉得标明笔画的利要多于弊。 探骊类谜应当标明字数 探骊(骊珠)应当是一种目,而不是谜格。只是这种目比较特殊,不直接标明,而需要猜者把谜目连同谜底一起猜。探骊谜因其谜目与谜底的连贯性而使人喜爱,但也因谜目的不确定性容易多底,使许多人望而却步。 我认为缩小探骊谜范围的有效途径是标明字数,而实在想不出其他什么好办法。另外如标明首字几画或末字几画也可缩小些范围,但实用性不大。虽然标明字数后范围还是太广,但总比不标好。比如以“作家老舍”为底可标目为“探骊,共四字”。 探骊类谜现在我知道的有探骊、反探骊、双探骊、双龙戏珠几种。上次华清杯比赛也有探骊和反探骊谜,但没有标明字数,我觉得这也是应该值得去改进的地方。 探骊类所隐含的目不应太偏。有些人喜欢走偏锋,把基本不用的或是自造的谜目制成探骊谜来迷惑人,这种谜只能说是让人看看的,而不是让人猜的。我极力反对这种谜。 关于游目谜 游目谜也应当是一种目,而不是谜格。它的特殊之处是目在面上,让猜者自己去找。这种谜往往是一看便知目应是什么,有些稍复杂些,看其目至多也只有三四种可能性,这比起探骊谜来,其多底可能性是远远地减少了。就因为这个原因,我喜欢游目谜要胜于探骊谜。 双游目、三游目、N游目(N为底数)是从游目谜中派生出来的,是对游目谜的完善,应当提倡这种标目法。 我所见过的游目谜好象都不标字数。以后是不是应该标明字数,我想应当视情况而定,有些象常言、歌词、电影、各类用语等还是标明字数为好,有些范围小的则实在没什么必要。 各类用语应该标明字数 常用语、俗语、口语谜是现代灯谜的产物,因其底熟、趣味性强而深受群众欢迎。常用语、俗语、口语应当标明字数,这在谜界已形成共识。 成语字数可标可不标。成语一般都四字,所以四字成语一般都不标字数,五字以上往往标作“多字成语”。三字成语实在太少,有人标作“少字成语”,其实直接标作三字成语也可,因为没有词典上没有二字成语。由于四字成语太多,常用的也有数千条,因此有人标明首字几笔,如以“不念旧恶”为底,标目为“成语,首字四笔”。这也是值得借鉴的一种标目法。 各类专业术语、行业用语有标字数的,也有不标字数的。我认为还是标字数为好。用语不象名词死板,不注明字数容易多底。专业名词则可视该类名词的多少而定是否标明字数。标目时名词与用语不要混淆,不然会给猜射者造成误导。 关于影目、视目、歌名、歌词 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用“影目”或“电影名”标目不会有什么争议,因为那时电影不多,且为人们熟知(那时看电影人们文化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而时至今日,国产影片也有一万多部了吧,随着改革开放加快步伐,各国电影也源源不断展现在中国观众面前。 如果现在再标目“影目”或“电影名”那实在是太泛了。缩小范围的方法有各种各样,有的标明字数,有的区以“新”“旧”,是外国的则标“外影目”,还有“贺岁片”、“美术片”等范围更小的标目。 视目即是电视剧名,应当包括单本剧和连续剧。在现代人们的文化生活中,电视剧的地位已比电影更为重要。但电视剧也是层出不穷,因此标目时也应缩小范围。网上曾看到有人把“电视栏目”标成“视目”,我认为这是错误的,容易让人们混淆概念。为了区分清楚些,标目时还是放弃用“视目”(探骊除外),而用“电视剧”、“电视连续剧”(范围可再缩小,比如标明字数)以及“电视栏目”等较完整的标目为好。 上次华清杯上电影和电视剧都标明了字数,是基本能令人接受的。 歌名的数量比电影、电视剧更多,标明字数后范围还是很广。涉及“爱”、“情”之类的歌名是数不胜数,记得舟山有次灯谜活动中,有人忽忙用几十首歌名作谜,其中有几则谜多底得一塌糊涂。但如果注明是谁演唱的或是谁作曲作词的,范围似乎又太小了些。如何缩小范围,看来还得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每首歌有几句到几十句歌词,歌词数量自然远多于歌名。歌词注明谁演唱或谁作词(只是现在的歌很少有人会去注意作词者,成名的只是演唱者)是比较好的一种标目方法,如上次华清杯中 “七字那英歌词一句”、“田汉作品歌词一句”等标目法应当提倡。但如果象“《萍聚》歌词一句”这样标目似乎范围又太小了些,因为一首歌少则只有几句、多的也不过二三十句歌词。 谜目不要随便简化 聊天室里常有人标目“四常”、“五俗”、“六口”、“五宋”、“七清”、“金人”(指金庸小说人物)等,开始实在看不惯,多看了倒也习以为常了。这种简化的标目法似有蔓延之势。我个人认为,在这些简化标目还没被谜界广泛采用时,谜擂、比赛以及书刊中还是标完整的为好。谜界早已约定俗成的“红人”、“泊人”、“聊目”、“影目”等标目则尽可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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