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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露春谜——灯谜中的“人体秀”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隐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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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露春谜——灯谜中的“人体秀”  发帖心情 Post By:2005/11/18 11:44:04

露春谜——灯谜的“人体秀”

露春,又称偷香、骂题、泄白、漏底等等,学名底面相犯。露春所指的是,谜底的字出现在谜面上。对露春一般把握:露春出现的部位,在谜面上专指题面,不包括谜目;谜底在谜面中出现的字是整字,不包括偏旁。露春的性质,有认为是病谜的,有认为是违规的。还有病谜、违规间或用的,即病谜兼违规。多数人认为违规。露春的典型例子如:

不死还能见太平 新词语 活而不乱

底面中的,字的形音义三个一样,全露全裸。它被“灯谜警察”捉走,是一点也不冤枉的。这样的问题在歇后语、脑筋急转弯等项目中并不很在意,那里的游戏环境要宽松一些。在灯谜中,对不露春的规则,玩家都予以认可。所以在谜会帖子中发现了露春,一经指出,作者会立即改正。这是因为疏忽大意出现的露春,

还有一种露春谜,它大多是高级玩家特意制作的。高级玩家犯疏忽大意的错误机率很小,更何况是故意。对这一类露春谜怎样看待呢?这里作为话题,讨论上世纪初期的两个人:张启南和谢会心,关于漏春谜论述。他们两人在各自的谜箸中都论及露春谜。而且它们的有关论点也多为当代论家所接受和采用。

谢会心的谜论中把露春谜称作故意犯底,并且列为法门之一。他说:“制谜于底面相犯者犹之有干例禁,见者无不指为瑕疵。”“何竟有故意违犯而破格为者?其法须先审读底句,然后悬挂题面,击动侵犯处,由底句一一叫明”

颂罢青词花含笑 词牌名二 解语花、花犯

青词,又称绿章,是道士斋醮时上奏天神的表章,用朱砂写在青藤纸上。旧时神多,凡间要告诉天神的事也多,于是文人客串,青词绿章竟渐成一种文体,道士也渐失“专利”了。谜底中解语花,作听得懂青词的花儿。是换角度,换方位描述成谜。用拢意-对面写照。花犯,用附字法,指出花字底面相犯,从而成为底的一部分。花犯指出底面中的花字相犯,也就是谢氏所说的击动。此谜极合他的故意犯底法门。

张启南谈到这个问题时说:“谜之面底字最忌相犯,亦有故意为之者”、“然有时虚字万不能避,亦不妨相犯。此等虚字,必不可去,舍此又,不得不用”、“……则实字亦不必避。盖纯以意为主。若系紧要所在,则万不可犯,在作者斟酌行之耳”。

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

《孟子·尽心下》二句 二之中,四之下也

题面撷自《诗经·郑风·女曰鸡鸣》。“此谜不在谜的文意上扣合,全在句中六个‘之’上立谜”(柯国臻语)。此谜一露六点,可以说露点多多。底句全句为“乐正子,二之中,四之下也”,是孟子对乐正子的道德修养的定位。大意是说乐正子在善、信二字是修炼满了,在美、大、圣、神四字中还是入门级。“之”为助词。

在底中,“之”虚词实化,指之字而成为名词。其前之与二组成“二之”,特指两个“知子之”,并指代全句。剩下的四个之字,处于相对下位。在竖版中,更为直观。此处用指代-归纳。还有,底中之虽漏春,但它与题面、谜底原句之的词性不同。可见此之非彼之,是双别解。所以。若与赤裸相比,它毕竟隐去了三之一,隐去了字义。

投闲置散,乃份之宜 《黄冈竹楼记》 公退之暇

题面用 韩愈《进学解》句,韩愈(768824),字退之,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杰出的散文家。《进学解》韩愈以国子先生名与学生论辩成文。题面流行译文是:(国子先生说)“被弃置在无关紧要的位置上,这正是理所当然的事”。谜底别解,断出“退之”作为韩愈的字扣合题意。

郑百川先生谈到关于此谜的一条轶文。他说,“此谜在报纸征射,居然有多人命中,但揭晓之日,主持者说明漏标‘露面格’,一语泄漏了作者疏忽犯规的天机”。这是露春谜的实战战例。细审此谜,会发现主持人极得张氏心法,非斫轮老手而不得。所以,“漏标”之说,疑为从俗或托词。换句话说,宁可赔理道歉,也不会在揭底前泄漏天机的。

说到露面格,有人主张按露点的位置,以人体为参照细化出:露头、露尾、露胫、露颈、露腰、露腹……等一大串子格来。这里格和法的矛盾,是猜制双方矛盾的反映。其实,标格无异与大呼“这里这里漏点啦,快来看啦。”怪怪的。同时,把猜者自行发现的谜味也丧失损殆尽,十分无趣。

悬岩勒马 国名 危地马拉

这是一条实字露春谜,也是常谈的典型露春案例。谜用拢意,底作“危地马 / 拉”与面相扣,马字在底面中都出现,露春。但是,它底中的马由译音字别解为拉车的马,也是此马非彼马。就这个意义来说,它还是可以成谜的。它的主要问题是:马的别解是成谜的关键,关键之处是不能漏春的。所谓“盖纯以意为主。若系紧要所在,则万不可犯”。有人把面改作“悬岩勒缰”,用勒缰隐马/拉。把“春”遮起来,回互一下,就成了一条中规中矩的灯谜了。

一跃过檀溪 象棋术语二 跳马,过河

还是马。面用刘玄德跃马过檀溪故事,但过字露春。余真先生指出此谜“近乎本义,不算佳谜”,并着笔将题面改为“一跃渡檀溪”。此条与前条都有不合“万不能避、不得不用”的情况。余真先生有《打灯谜》一书,这本上世记五十年代出版的小册子内容精好。此书似未再版,寻访很难。

张氏的露春法,可以归纳成三个条件,姑且称它为“露点三法”吧:

其一,谜要好,面经推敲没有更好的 ——欣赏价值

其二,露春的字要在面的次要部位 ——主要部位常法

其三,露春的字要作别解 ——谜艺处置

用露点三法制作的谜,与露春有什么不同?这里用一个比喻来说明;裸奔,只要肯脱,脱了跑进公公场所,人人都可以完成。但要人体秀,那载体就要有模特的气质,笔触也要有画家的水平才成。

谢、张都承认露春违规。但是,他们又都认为露春谜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成立。谢氏的条件是“击动侵犯处”,即由底句指明。张氏的条件是“露点三法”。两位老前辈不搞一刀切,硬是从露春中开出一道口子。颇具政策性。

露春谜换个角度来说,就是底面相犯法。灯谜法门是用来对付猜家的迷魂阵法,谋智书中常说的最危险的地方,常常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也许是设计这个法门的理由。但是,它确是非常用手段,是奇谋险招。诸葛亮的空城计,一辈子也只用过一次。

总而言之,露春谜是露春的一个特例。露春谜要求露点在面的次要部位,并作谜法处置。它是一种讲究谜艺的非常见谜类。现在所见的谜例,可以分为两型:一是“附字说明”型;一是“露春三点”型。了解这些后,猜谜时就不会轻易中计;挂面想秀一秀时,也不会糊里糊涂地变成“裸奔”了。(隐 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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